骨科脊柱外科健康处方
常用抗结核药物的剂量
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
药名
每日剂量(g)
主要不良反应
注意事项
异烟肼
(全杀菌剂)
0.3
周围神经炎、偶有肝功能损害
避免与抗酸药同时服用,注意消化道反应、肢体远端感觉及精神状态。
利福平
(全杀菌剂)
0.45—0.6
肝功能损害、过敏反应
体液及分泌物会呈桔黄色,使隐形眼镜永久变色;
监测肝脏毒性及过敏反应;
加速口服避孕药、降糖药、茶碱、抗凝血剂等药物的排泄,使药效降低或失败。
链霉素
(半杀菌剂)
0.75—1.0
听力障碍、眩晕、肾功能损害、口周麻木、过敏性皮疹等
注意听力变化及有无平衡失调,用药前和用药后1—2个月最好进行听力检查。
吡嗪酰胺
(半杀菌剂)
1.5—2.0
胃肠道不适、肝功能损害、高尿酸血症、关节痛
警惕肝脏毒性反应,监测肝功能;
注意关节疼痛,皮疹等反应;
定期监测ALT(丙氨酸转氨酶)及血清尿酸。
乙胺丁醇
(抑菌剂)
0.75—1.0
球后视神经炎:视野缩小、反应迟钝,视力迅速减退,重者失去光觉
检查视觉灵敏度和颜色的鉴别能力(用药前、用药后每1—2个月一次)。
对氨基水杨酸钠(抑菌剂)
8—12
胃肠道反应、过敏反应、肝功能损害
监测不良反应的症状、体征,定期复查肝功能。
温馨提示:
抗结核治疗的总原则为早期、联用、适量、规律、全程。早期是指一旦发现和确诊结核后立即给药治疗;联用是指根据病情及抗结核药的作用特点,联合使用两种以上药物,以增强和确保疗效;适量是指根据不同病情及不同个体给予适当药物剂量;规律是指病人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用药方法,按时服药,不可无故随意停药或随意间断用药,亦不可自行更改方案;全程是指病人必须按治疗方案,坚持治满全程。抗结核药通常坚持规律服药一年,因个体差异,具体服药时间须询问医生后再定。
重医一院骨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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